醫保繳費錯了可以攜有關資料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則可以申請醫保退費。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證2、户口簿或户籍證明3、《居民社會醫療保險退費申請表》。
醫保繳費交錯了,退費辦理流程:
1、申報。參保人員提供相應檔案材料到轄區內各街道社保所申報,並填寫相關表格
2、審核。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審核參保人員提供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3、、辦理。審核通過後,工作人員根據填寫的相關表格資料錄入社保系統,並生成相應的退費通知單,核對無誤後打印並告知參保人員。
以理情況下不予辦理醫保退費:
1、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的重複繳費,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户合併
2、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期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其重複的繳費不予退還
3、對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公佈前,由單位為其辦理完醫療保險停保或關係轉移的人員,在社平工資公佈後其職工醫保繳費和個人賬户不再清算和退費
4、個人參保人員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願選擇按一、二檔繳費後,不得以退保或轉檔的名義要求退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5、對個體參保人員按一檔標準按年繳費,並在保險生效期間死亡的,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予退還
6、市級統籌前,參保人員在市內不同統籌地區間發生的重複繳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户按規定合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