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形成過程是:
1、經濟特區 
2、沿海開放城市
3、沿海經濟開放區
4.內地
1、1980年,建立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
2、開放了廣州、上海等14個沿海開放城市
3、建立了沿海經濟開放區
4、內地開放。形成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內地”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