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配電線管時,明敷時應用金屬管道,並且刷防火塗料保護,暗敷時,所需的保護層的厚度不小於30mm,當使用隱蔽的塑料管,應使用阻燃型材料的塑料管的氧指數為27或以上。
單獨應急照明電路在每個防火分區有一個單獨的應急照明電路,不能混用普通照明電路。 當消防應急照明電路的工作電源和備用電源在同一電纜橋架敷設,中間需分隔。
系統線路暗敷時,應採用金屬管、可彎曲金屬電氣導管或B1級及以上的剛性塑料管保護系統線路明敷設時,應採用金屬管、可彎曲金屬電氣導管或槽盒保護。
線路暗敷時不必強求用金屬管,採用B1級剛性塑料管即可。類似的還有集中控制型系統燈具自帶蓄電池的情況,如果不需要在火災過程中改變疏散方案,這個系統在火災發生後即控制點亮了火災區域的應急照明燈具,也只需要很短時間就滿足了控制要求,因此也沒理由要強求暗敷用金屬管。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的規定,火災時應急照明配電線路時,應使用一個金屬管表面,用火保護措施隱藏式,僅將所需的保護層的厚度不小於30mm,而不是在什麼管。
當使用隱蔽的塑料管,應使用阻燃型材料的塑料管的氧指數為27或以上。
在設計要求的情況下,埋在牆壁或混凝土中,應使用一箇中等大小的塑料管管道(“驗收”巴)內,建築物的天花板必須是金屬管敷設,金屬管的壁厚為1.6?當選毫米以上熱鍍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