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牀位費:鄉鎮醫院最高每天11元,市級以上醫院最高每天15元。
2、藥品費:執行《廣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目錄所列藥品以外的藥品不予報銷。
3、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範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6、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範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