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借條的書寫方式:首先,雙方就借款事實協商一致。然後,將相關內容(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載明於書面借條上。最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生效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