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場面與次要場面。主要場面指與表現主題、主要人物性格、人物關係和情節發展有關的部分次要場面一般用於介紹次要人物性格,烘托背景、氣氛,過渡時間、空間,引進、連接主要場面。次要場面亦稱穿插性場面,它有時出現於兩個主要場面之間,有時也穿插在一個比較長的主要場面中間,起調節作用。
明場與暗場。凡通過演員在舞台上直接表演,通過視覺形象可供直觀的戲,統稱為明場不在舞台上直接出現視覺形象,由人物在台詞中敍述交代,或通過幕後的音響效果,基本上訴之於聽覺形象的戲,稱為暗場。明場戲與暗場戲的選擇處理,和戲劇場面的主次劃分以及舞台形象特殊的審美要求有關。劇中的主要場面,一般都作明場處理,次要場面或有礙於舞台表演的情節場面,則作暗場處理。
必需場面與高潮場面。
戲劇場景的分類方式有:
按空間性質可分為:
1、敍事場景。是指在某種意義上直接或間接承擔角色表演、參與劇作、具有表演價值的場景其特點有烘托氣氛、提供背景、參與劇情、襯托商品等。
2、幻覺場景。指人物在正常或反常時,對過去或未來的想象。
3、表意場景。具有非現實、純主觀的意向性場景。如通過光影的處理,表現人物或商品的狀態等。
戲劇場面按其在劇中的作用、性質和表現形式,大致可分為主要場面與次要場面、明場與暗場、必需場面與高潮場面、戲劇性場面與抒情性場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