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承包工程範圍
1 6.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2 6.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機容量 20 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1 6.4.1 三級資質
可承擔單機容量 10 萬千瓦以下發電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電線路和相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
注:1.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熱能動力工程、水能動力工程、核電工程、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輸配電及用電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