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資質包括總體集成、系統諮詢、軟件開發、安防監控、屏蔽室建設、運行維護、數據恢復、工程監理,以及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其他涉密集成業務。取得總體集成業務種類許可的,除從事系統集成業務外,還可從事軟件開發、安防監控和所承建系統的運行維護業務。
2、資質單位應當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業務種類範圍內承接涉密集成業務。承接涉密系統諮詢、工程監理業務的,不得承接所諮詢、監理業務的其他涉密集成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