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處不大,但只會有好處,不會有負作用。因為檢察院審查案件,要對全案的事實證據情節進行詳盡的審查,同時對案件的涉及量刑的細節也應該做到詳細瞭解,譬如犯罪的起因,犯罪人的家庭以及鄰里和社會面的影響等,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這時給檢察院寫信反映情況,可以會有點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