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衞生院是國家與政府設置的基層醫療服務機構,擔負着農村、鄉鎮社區居民的疾病診斷治療、疫病預防控制、醫療保健及其人民健康知識科學普及工作。
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科學水平的提高,鄉鎮衞生院辦公、醫護設施、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得到了有效配置,也配置了專業的醫護人員,使鄉鎮衞生院的區域性、基礎性的醫療保健工作都能正常開展,成為距離農村居民最近的醫學診療服務場所。
鄉鎮衞生院是衞生局下的事業單位。一般衞生院副院長要求要有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有臨牀醫學、預防醫學、護理學、中醫學、藥學等專業學習並取得相應醫生執業資格證書,並有服務基層、樂於奉獻農村的目標與志向。
現在國家每年高考有一定名額指標是定向培養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山區、邊遠和貧困地區的免費醫學專業院校招生計劃,對鄉鎮衞生院的人才建設將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以後衞生院技術人才和院領導的選配更有後備空間了。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醫藥衞生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年以上醫療衞生工作經歷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計生、綜治等無問題
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9年1月2 日以後出生)
上一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必須是有較高醫療技能的全科醫生
要有組織能力和行政領導能力。
做鄉鎮衞生院副院長資格條件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醫藥衞生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三年以上醫療衞生工作經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計生、綜治等無問題
(5)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9年1月2 日以後出生)
(6)上一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