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十禁是:
1、嚴禁無證駕駛叉車。
2、不合格的叉車不能使用。
3、叉車行駛速度不能超過5公里/每小時。
4、叉運貨物不能超過1.5米。
5、貨物升起狀態下不能長距離行駛。不得單貨叉作業,禁止用貨叉挑貨翻貨推貨。不利用慣性卸貨。
6、鏟運貨物長不超過鏟齒,高不超過龍門架(裝卸貨除外)壞料箱不鏟。
7、不堵塞消防設施和安全通道。
8、不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登高作業。
9、叉車不亂停亂放。人離開是應拔鑰匙。
10、與人交匯應按喇叭示警,並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