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日起,章丘區參保職工執行新政。對職工醫保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門診規定病種和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經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救助金按規定支付後,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統籌基金給予二次支付。
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含1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90%,上不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