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羅馬的整個歷史進程中,尤其從逐漸啟動城市化道路的共和中後期開始,羅馬人面臨各種與人口劇增、生產方式改變和城市化現象相關的環境惡化問題,並且出現了對改善自然環境的早期反思。
這種反思起於宗教而達致法律,最終落實為一系列具有環境保護效果的設施之建立和促進環境要素得到保護的法律工具之創設。
總體上看,羅馬人尚不具有一般意義上的環境保護意識,他們對環境的法律干預只是間接和部分性的。即便如此,對處於環境保護困境中的當世,羅馬人對環境問題的關注視角、制度設計和實踐經驗,仍然可以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