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批次和錄取階段。
普通高中招生分為四個批次:
1、提前批次為“民族班”“阿詩瑪班”“郊縣班”、外語類學校和空乘特色班錄取
2、第一批次為一級一等高(完)中錄取
3、第二批次為其他一級高(完)中(含同批次錄取學校)錄取
4、第三批次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高)錄取。
錄取階段説明:
1、提前批次先錄取“民族班”“阿詩瑪班”,後錄取“郊縣班”、外語類學校和空乘特色班
2、一、二、三批次招生學校錄取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估分填報志願錄取,第二階段為見徵集志願錄取,第三階段為民辦普高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二)填報志願方式和時間。
1、中考結束後,先估分填報志願
2、第一、二、三批次估分志願錄取結束後,每批次再安排1-2次徵集志願,達到本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徵集志願。
(三)招生志願錄取名額。
第一、二、三批次學校公費生招生,按各批次的錄取階段和志願分項安排錄取名額。
1.第一、二批次錄取的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第一階段統招擇優生錄取名額分別為招生計劃的40%和45%,定向擇優生錄取名額均為招生計劃的55%第一階段錄取後未完成的招生名額納入徵集志願錄取指標,公辦學校再安排招生計劃的5%,作為見分徵集志願錄取指標。
2.第三批次錄取的公辦學校,第一階段估分填報志願錄取名額為招生計劃的85%,第二階段見分徵集志願錄取名額為招生計劃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