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再發。既然兩個人已經發展到戀愛關係,而戀愛關係維繫不下去説明兩個人確實不合適,就沒有必要再維持朋友關係,因此也就不要再聯繫,不要再發新年快樂這種祝福語。
一旦再回到朋友關係,要麼就會特別尷尬,要麼還有重蹈覆轍的可能
我覺得沒有必要了,做人嘛,做的乾淨利落乾脆一點,不要藕斷絲連了,分手了就永遠不要再聯繫了。陌生人還發什麼
新年快樂!
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