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B摩托車驗車時間: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摩托車年檢需要的材料有:交強險副本:準備車輛年檢的一項就是看一下含車船税的交強險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審車日期後三個月之內到期,建議提前辦理按期續上,避免耽誤驗車車主或代辦人的身份證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車輛年檢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相關知識:車輛年檢法律規定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説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户(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註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脱鈎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