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屬界址範圍內的地塊。
2、 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一般情況下,一宗地為一個權屬單位同一個土地使用者使用不相連接的若干地塊時,則每一地塊分別為一宗。
3、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單元,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是地球表面一塊有確定邊界、有確定權屬的土地,其面積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綠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設施用地等。
4、以宗地為基本單位統一編號,叫宗地號,又稱地號,其有四層含義,稱為:區、帶、片、宗,從大範圍逐級體現其所在的地理位置。
宗土地是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地塊。通常,一宗地是一個權利人所擁有或使用的一個地塊。一個權利人擁有或使用不相聯的幾個地塊時,則每一地塊應分別劃分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