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自訴案件中,被害人作為自訴人有權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三種,即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這類自訴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即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報案、控告、檢舉不立案偵查,或者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