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城市文化娛樂設施,包括新聞出版、文化藝術團體、廣播電視、圖書展覽、遊樂等公共設施的建設用地。如通訊社、報社、劇團、樂團、廣播電台、電視台、 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電影院、劇場、音樂廳、雜技場、遊樂場、倶樂部、文化宮等。希望我的回答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