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將杖殺汝。這句話屬於文言文詞類活用現象中的名詞用作狀語。這句話出自明朝馬中錫的文言小説《中山狼傳》“不然將杖殺汝”。這句話中,杖,名詞,手杖,枴杖,這裏活用作狀語,用手杖。汝。你,這裏指代狼。這句話的意思是,不這樣做,我就用枴杖打死你。
這是小學課文《中山狼傳》裏面的文字。原句中的文言詞類活用,主要在“杖殺”上面,尤其是“杖”,杖原本是名詞,棍棒的意思,此處用在動詞“殺”之前做它的狀語直接修飾它,這就是文言文的名詞做狀語。當然,古漢語裏是名詞做狀語具體情形有多種,此處表方式或工具,翻譯過來是需加“用”“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