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電前,應提前對電池組做均充,以使電池組達到滿充電狀態,一般以2.35V/單體充電12小時,靜置12-24h。
2、
記錄電池組浮充總電壓、單體浮充電壓、負載電流、環境温度以及整流器(或開關電源)的其它設置參數,同時檢查所有的螺釘是否處於擰緊狀態。
3、
結合基站/交換局的實際情況,斷開電池組和開關電源之間的連接,確認假負載處於空載狀態後,把假負載正確連接到電池組正負極上,15分鐘後記錄電池的開路電壓。
4、
根據情況需要,確定電池組的放電倍率,一般以3小時率或10小時率放電(3小時率放
最簡單又可靠的是大功率的電爐絲。並配上一個電子石英鐘,一個直流電流表,就可以完成仼務了。具體方法如下:
根據電池組的容量及工作電流,選擇合適的電爐絲作負載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