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市委的職責是:
1、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
2、負責市青聯、學聯和市少先隊工作委員會的常務性工作,領導和指導全市性青少年社會團體的工作
3、承擔市委、市政府和有關方面委託的青少年工作事務,參與協調處理各種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工作
4、負責全市青年統戰工作,負責全市青少年民族事務、外事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