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市委是參公單位,其職能有:
1、組織全市團組織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開展工作
2、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員的思想理論教育、宣傳文化活動
3、研究指導全市團的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推進全市團的基層組織建設
4、負責全市團系統外事工作和對外交流工作
5、指導和幫助市委員會開展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對所主管的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團市委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團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