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我國藥物種類主要可以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甲類腰圍基本納入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報銷乙類藥物報銷80%,另外20%自負丙類藥物為自負藥品,不予報銷。
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範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幹(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製的各類酒製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製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牀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牀位費或門(急)診留觀牀位費。
醫保可報銷項目明細有很多,一般的常用藥,包括高血壓,傷風頭疼,大病小病,化驗常規攝影拍片等多可以醫保報銷,就是有些高端藥品,特殊治療不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