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包括
①人與天地共同構成了一個自然整體
②人所遵循的規律與天地自然是統一的
③人與自然的統一在具體表現層面體現為“天人同構”
中國古代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存在兩種理論傾向:一種是強調天與人統一的自然觀,另一種強調“制天命而用之”、“明於天(自然)人之分”的自然觀。
前者首倡於孟子,經歷代補充,至宋代張載完成後者由荀子提出,唐代柳宗元、劉禹錫完成。
這兩種理論傾向雖強調的重點不同,但是兩者都從天(自然)與人的聯繫上認識世界,把握世界,前者側重於強調人對自然規律的順應,後者側重於強調人利用、改造自然,因此,應當將兩者綜合起來,賦予其現代含義,寓合於分,寓分於合,將其發展成為一種更為全面的哲學宇宙觀、價值觀、方法論,不失為中國古代哲人的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