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女排4強淘汰賽規則:
1、前4局比賽採用25分制,每個隊只有贏得至少25分,並同時超過對方2分時 ,才勝1局。
2、正式比賽採用5局3勝制,決勝局的比賽採用15分制,一隊先得8分後,兩隊交換場區,按原位置順序繼續比賽到結束。
3、在決勝局(第五局)的比賽,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