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的收據,要根據財務開出的收據發票聯號碼,要補寫遺失發票的證明材料,在讓明材料上要將收據上所購買的商品名稱,數量,金額書寫清楚,準確,完整。
證明材料上要寫上經手人,證明人,經財務審核,領導批准,同意後方可生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