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包括兩種,即樂音(音樂)和噪音,樂音是指發音體的有規律的振動,聽之輕柔悦耳的聲音。
噪音是指發音體的振動不規則,音強較大,聽之不和諧甚至刺耳的聲音。聲音的強度叫音強,一般以“分貝”來表示。對人最適宜的音強為15~35分貝,樂音則屬於這個範圍。一般比較安靜的住宅為50分貝。分貝高到70則令人煩躁不安,公共汔車或火車內分貝多在80~90之間,屬於噪音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