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四分法及表1.1規定稱取濕試樣,並記錄準確重量為A,如果取的試樣不能立即稱樣,須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密封以防其中水分蒸發。
(2)將稱過的濕試樣炒幹或烘乾至恆重為止。
(3)炒幹或烘乾的試樣冷卻後,再稱其重量為B.
(4)根據含水率的計算公式:(A-B)/B*100%
計算出含水率
檢測原料含水率時,將稱樣盒稱重,取樣,再稱盒與試樣的總重。然後將其放入烘乾器中,過後稱出盒與試樣的總重。用公式含水率=(盒+濕樣重)—(盒+幹樣重)/(盒+幹樣重)—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