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代理,即2017年左右之前所謂的代理銷售模式。
開發商開發了商品房項目後,自身不具備銷售的能力或條件,也沒有自己的銷售團隊,一般都會選擇委託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進行銷售。
所謂全案代理一般是指從項目定位開始到清盤為止的整個營銷過程的總體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直觀來説,就是代理公司會根據市場行情制定一份全程的營銷方案,獲得開發商認可後,就開始組建該項目的銷售團隊開始進行銷售,直至項目產品全部售罄。
期間,代理公司只提供策略建議,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費用,統稱為營銷費用,這部分費用都由代理公司提出,由開發公司支付,目的在於促進銷售。其中廣告宣傳佔費用的大頭,比如傳統媒體時代的報紙廣告、電視廣告、入門網站廣告、廣播廣告、車身廣告、户外大牌廣告、電梯框架廣告、樓梯廣告、工地圍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