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以前的臨時工,如果。被用人單位招錄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從1986年12月 31日以後,只要繳納了社會保險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
如果被招錄為國有或者集體固定工,1992年12月31日之前的最後一次臨時工工作年限,可以被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