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障礙。主要表現在:
一是以人為本理念不強。“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沒有真正深入人心,存在口頭説得多,實際幹得少。
二是用人主體人才觀念不強,缺乏愛才之心、識才之道、用才之藝。
三是人才自身的觀念落伍。“官本位”、“學而優則仕”依然影響着人才的擇業觀念。
(二)經濟障礙。經濟水平的不同造成人才開發的力度不同,一個有經濟實力的地區和部門對人才的吸納水平有很大差異。具體説有以下差異:
一是待遇收入差異。由於地域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剔除政府補貼因素,同崗位的人在經濟發達地區和落後地區,在城市和農村的工資收入就有很大差異。
二是生活環境差異。在交通、基礎設施、醫療衞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經濟發達地區均優越於落後地區,考慮人居環境、自身發展及子女教育,自然而然“人往高出走,水往地處流”。
三是政府投入差異。南方發達地區非常重視人才投入,蓋博士樓,建實驗室,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發放數額很高的安家費,“高築了黃金台,招得了鳳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