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美容小常識 享受生活 東方時尚 識真假 高奢 資訊 遊戲攻略 搞笑段子
當前位置:品位站 > 享受生活 > 心理

吉林省65歲老人補貼新規定

欄目: 心理 / 發佈於: / 人氣:1.9W
吉林省65歲老人補貼新規定

吉林省優待老年人規定

第一條吉林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為了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懷,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户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依照本規定在全省範圍內享受優待。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各有關部門應當在職權範圍內,依法履行優待老年人的管理和監督職責。

第四條凡户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均可憑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駐地縣級以上老齡工作機構免費領取老年人優待證。

老年人優待證由省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統一樣式,印製費用由當地財政負擔。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第六條農村老年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勞任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分散供養的“五保”老人及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不承擔“一事一議”籌資任務。

第七條對百歲以上老年人,由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發給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當地老齡工作機構負責發放對其他高齡老年人,有條件的地方,當地人民政府可以適當發放生活補貼。

第八條實施醫療救助制度的地方,有關部門應當將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蔘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其個人籌資部分從農村貧困家庭醫療救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