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寧市市區户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綜合素質評價為B等以上(含B等)。
3.學業總成績不得低於B+,學業單科成績符合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規定。
4.在我校設置的特長生專項測試中出類拔萃。
説明:
1.特長生錄取後必須服從學校的安排參加藝術或體育各項訓練及比賽活動。
2.特長生高考報名時,原則上要求報考藝術類或體育類院校,或以特長生的方式報考其他綜合性大學。
3.如果特長生項目符合條件的考生不足17人,則把剩餘部分指標返還一般指令性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