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範要求,基金人員從業要求如下:
提倡公平競爭,維護行業聲譽,禁止下列行為:
1.違反證券交易制度和規則,擾亂市場秩序
2.貶損同行,以抬高自己
3.從業人員為自己或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他人買賣股票
4.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5.有損基金業形象的行為
6.其它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