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的時間公司和你都沒有磨合好,不管走還是留都是正確的、可以理解的。這麼長的時間,想走的心情越來越強烈,那麼走就可以了。這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有效的辦法, 當然也最粗暴。
你的離開對於自己是一種解脱,對於公司來説也是一種解脱。
你的心情放鬆了,公司也不用在你的身上費勁了,還可以騰出位置再招聘其他的新人入職,對於你們兩方都很好。
三個月的時間,離職的想法兒越來越強烈,出於什麼樣的原因。
有可能是公司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個人的原因,還有可能是兩方都有原因。
説到底公司的原因不可控,這是一個大集體,一個大環境。
公司的標準或者形成的潛規則和企業文化就在這擺着。
它是經過多少人、多長時間慢慢積累沉澱下來的,有着它存在的意義。
所以如果是公司的原因,看不慣,不接受那麼只能選擇離開。
同樣,如果自己不接受,不改變那麼到任何一家公司都會是一樣的結果,因為你去到的肯定不是一家兒新成立的公司。肯定它也有屬於自己的企業文化和底藴。
來回的跳來跳去,真的沒有意義。這山望着那山高,來回跳槽,離職真的沒有意義。
不如靜下心來思考一下,自己的不足和缺點。當然,您要是佛系的,那就沒辦法了。
現在人們動不動就裸辭。高興了就上班,不高興了就不上班。既然做了,那就做好!
公司的原因接受它,自己的原因改善它。
每個公司肯定都會存在它的不足,每個人也會有自己的缺點。不學會接受和改變,那麼不管到什麼地方都會面對這樣的問題。
並且隨着時間的推移你會感覺老天對你越來越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