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反映的是遊客對於一座城市特定的聯想和體驗,代表着一種趨同的共性認知,這種認知的建立甚至不完全依賴於資源形態和資源投入,而取決於客的“需求”和“看法”,讓眾多資源稟賦不同的目的地能夠在一個相對公平的“認知維度”中同台競技。不僅如此,相比於旅遊產品的改變,品牌認知的改變還具有更直接、更快速、更高產出比的特點。
品牌競爭的意義在於讓遊客的選擇從不確定走向確定,也正因為如此,品牌成為弱勢旅遊目的地真正逆襲的機會點,一旦旅遊目的地在遊客的心智中佔據了穩定位置,就能長久駐留,並帶來更為廣泛的潛在客户羣,即便是小眾目的地同樣可以有高流量。
原理雖然簡單,但想要改變遊客認知卻不是那麼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