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居民死亡後,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親屬持死亡證明原件和户口簿到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核實資料後,將死亡證明原件部分交由派出所,並記下注銷户口的相關事項。
辦理死者後續事務時,需攜帶註銷户口的夜間複印件和加蓋當地派出所新印章的死亡證明覆印件,記錄經辦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等材料。
當一個人去世了,去社區開死亡證明,在去所在的社區醫院開三連單,等喪葬費下來後,就可以拿着這三連單的第一份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銷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