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文明不是利益為先的文明,也不是獨善其身的文明,而是全民向善的文明。
互聯網是數字向善的窗口。數字時代的一個重要改變是降低了信息的傳播成本,傳統媒體紛紛增加了互聯網部門,加速媒體的數字化轉型。從前人們只能被動地接受電視與報紙所傳達的新聞。今天,隨便敲幾下鍵盤,或在手機上動動手指便能得到最新、最全的信息。
數字技術是數字向善的工具。“止於至善”是人類苦苦追尋的最高境界,科技作為工具承載着使用者或開發者的價值判斷,從這個意義上講,科技也是在追求止於至善。然而,部分互聯網企業利益為先,利用大數據“殺熟”,掠奪消費者所享有的數字紅利,顯然違背了數字技術的發展初衷。除了大數據,本應便捷人們生活的算法也受到一些企業的利用。
今年8月2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隨着數字技術的不斷髮展,相應的法律法規也相繼出台,其目的便是要讓數字技術成為數字向善的工具,讓數字技術真正惠及廣大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