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範保健食品的註冊與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健食品的註冊與備案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保健食品註冊,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註冊申請人申請,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對申請註冊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等相關申請材料進行系統評價和審評,並決定是否准予其註冊的審批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