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車車輛收費標準4元/2小時,超過2小時加收1元/輛,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
2. 停放45分鐘以內(含)免費,實際停車時間超過45分鐘的,按實際停車時間收費。 最高收費不得超過20元/輛,超過 24小時的超過部分重新計時收費。
4、大型車輛,按小型車輛收費標準加倍計收。
5、對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警車、消防車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