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資房是有監管的,第一,集資可不是隨便的事,尤其是單位集資蓋房當時肯定申請過,並且有同意的批文,否則集不起來的,蓋房週期又長,手續繁多,沒有批文寸步難行。
第二,徵地或者改變士地使用性質,沒有監管部門的允許,是行不通的,第三,建築的質量,水電煤的進户,峻工驗收,道道都是關口,道道都有人把關,儘管單位集資房是個歷史產物,但上述三大監管部門猶在,仍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