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為七種現象:
一是得過且過。
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工作上拈輕怕重,敷衍塞責,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
二是工作不力。
不深入基層一線,對黨委政府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三是有令不行。
局部利益和小團體利益至上,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不強,安排的工作不落實,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利的就執行,無利的就不執行。
四是作風漂浮。
官僚主義和衙門作風嚴重,不調查研究,服務意識淡漠,對基層和羣眾態度生硬,熱衷於“潛規則”,甚至“吃、拿、卡、要”。
五是重權輕責。
只想做官不想做事,迴避矛盾問題,不敢擔當,爭功諉過。
六是紀律渙散。
不按法律法規、制度、程序辦事,單位管理鬆弛、秩序混亂。
七是不按照程序和要求報告情況。
有的報喜不報憂,有的喜憂都不報,有的報告內容失實。
企業規矩意識不強的主要表現是:對相關文件指示的要求和精神視若罔聞,對相關規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視若無睹,在進行相關決策時完全沒有企業應該具備的規矩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