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禁毒志願者,可以到當地的禁毒教育基地申請,需符合以下招募條件:
1、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2、樂於奉獻,富有社會責任感,熱心禁毒工作,能夠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業餘時間參與禁毒志願服務活動
3、遵紀守法,自覺按照靜寧縣青年志願服務隊的工作安排開展禁毒志願服務
4、有志願活動實踐經驗或具有法律、心理、醫學等相關專業背景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