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由縣級人民政府來決定的。也許有人會説,村級建制和區域劃分應該是基層組織中最小的一級了,鄉鎮這一級就有決定的權限。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我國的行政建制都是由政府部門決定的,比如省市級是由中央有關部門決定的,縣級是由省級部門拿出意見後報中央政府批准後才能實行,而鄉鎮兩級的建制完全是由縣級政府部門根據行政管理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而決定的,並不是任何機構就能夠決定。
村的建制由縣級人民政府來決定並對其進行區域劃分。村的建制和區域劃分具體由縣級民政局來實施,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備案。縣級民政局在形成初步意見後,報同級人民政府,待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省級人民政府。待省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就可以實施村的建制及區域劃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