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貸風險是信貸風險的一種表現形式 ,只有樹立正確的信用價值觀念才能促進我 國金融信貸業務的良性發展。 
騙貸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 
1、對貸款人身份進行造假。
一般騙貸人會在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冒用他人名義製造虛假材料,向授信人申請貸款
二是通過中介機構聯合造假 ,提供給中介機構一部分佣金 ,在授信人審核貸款資格時,提供財力或資料進行造假 。 
2、與民間借貸企業合作“倒貸”。
民間借貸資金一般以高收益為目的,一些企業為了騙取銀行貸款 ,採用高息方式聯合民間借貸資金,虛構借款材料 ,形成一户多貸 ,來騙取銀行信貸資金。
3、虛假抬高房價和車價 ,高貸低購騙取貸款。
經營機構為提高銷售額通過虛假抬高車價或者房價,降低首付比例 ,使貸款人獲得額外貸款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