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章程沒有就此項做出特別規定,而股東之間也沒有就此事簽有專門的協議的話,按照《公司法》規定,利潤分配是按持股比例執行的。
但如果公司章程對利潤分配做出了具體的規定,那必須先按公司章程規定執行,所有股東都必須遵守。
如果股東間對利潤分成有不同於《公司法》的協議,那麼簽訂協議的股東之間就先遵循協議執行,但沒有簽訂協議的股東就先按公司章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