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繳存開户:“中心”審核單位繳存開户所需資料後,為單位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户,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户。
二、提交資料:繳存單位將有關業務資料和所填有關表冊,連同轉賬支票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三、審核資料: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單位提交的有關業務表冊及支票進行審核。
四、辦理繳存:經審核無誤後,簽收轉賬支票,為單位打印省直住房公積金專用收據,在業務表冊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收款專用章和經辦人、審核人名章,連同打印的專用收據一起退繳存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