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宮廷制度如下:
(1)哈里發是政軍宗教最高首領,集政軍神權於一身。實行世襲君主制。
(2)國家機構掌財政和税務部門最重要。行省總督為艾米爾,有獨立性。
(3)在征服地,交蜀處建立阿姆撒爾(城堡),按部落,分片住,穆斯林是特權階級,佔有土地,領有年金。城堡發展為市鎮,成為商業中主,如巴士拉,霍姆斯等。
(4)注意交通和通訊建設,從大馬士革到各行省和各城區都有大道相通,沿路設置驛站。鼓勵非穆斯林改宗伊斯蘭,與其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