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主要有兩大作用,一種是制約作用,另外一種是促進作用。
制約方面的作用:
1、能夠揭露背離社會主義方向的經營行為。
2、能揭露企業經濟資料中的錯誤和舞弊行為。因為財務資料能夠真實、正確、合理、合法地反映經濟活動的事實。審計人員能通過審計的檢查監督,能夠揭發企業經濟業務中的錯誤和舞弊行為,從而進一步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3、打擊各種經濟犯罪活動。
促進方面的作用:
1、促進企業經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2、促進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和完善。
3、促進企業和社會經濟秩序的健康運行。
4、促進企業各種經濟利益關係的正確處理。
綜上所述,審計對於企業、社會是有着積極作用的。